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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创兴银行有限公司(「本行」)电子结单服务条款及条件(企业客户适用)的修订通知

 

兹通知  阁下,本行企业网上银行将于2025年3月7日(「生效日」)起提供电子通知书服务,届时相关之「电子结单服务条款及条件(企业客户适用)」将作出修订,名称更改为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(「本行」)电子结单及电子通知书服务条款及条件(企业客户适用)」(按此)。

有关修订内容将分别以底线及删除线列明。谨请仔细阅读及理解修订之条款及细则(按此),上述所作出的各项修订将对 阁下与本行相关之网上银行及流动理财服务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
如 阁下于生效日期后保持或继续与本行的银行业务关系,则上述修订将对 阁下具有法律约束力。如 阁下不愿接受上述修订,请参阅适用条款及细则并告知本行。如 阁下不接受上述修订,本行可能无法继续为 阁下提供服务。

如 阁下有任何查询,请与本行任何本地分行联络或致电本行客户服务热线(852) 3768 6888。

# 如本通知之中、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之处,概以英文版本为准。

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谨启

2025年1月28日